商会维权
屈成超交通事故维权报道(一)
发布日期:2016-4-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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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屈成超,女,40周岁,四川乐山犍为县人。事发前在台州市椒江区塘岸小区辉煌饭馆打工。
  于2010年9月14日晚九点下班回家,不幸在景元路段被吴某所驾驶的牌号为浙JCC310的轿车撞伤。当晚经椒江区交警大队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后,将屈成超送往台州市中心医院治疗,检查费用由肇事司机吴某承担,次日屈成超回家后,肇事司机吴某便不再过问其治疗问题,经济上也再没有任何支出。屈成超只得将自己打工的微薄收入用来进行治疗。屈表妹多次前往交警大队协商解决,但仅仅只要来肇事司机吴某五千元的赔偿金,这一点钱对于屈的治疗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。
  屈成超在台州没有更多的朋友、亲人,十多年前已经离婚,唯一的儿子目前也在外地打工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联系上了。事发后,其生活起居包括去交警队协商所有事宜全由其表妹一家负责。表妹也是普通外来务工人员,家庭经济条件拮据,因为要打工赚钱,也没有太多的时间照顾,只能让表妹的女儿辍学在家照顾其可怜的表姨。
  十一月二十三日,台州市四川商会得知这一事件后,积极联系上伤者家属,当晚将伤者接走,并找到其表妹一家人进行约谈,了解该事件来龙去脉详细情况。商会钟会长当即表示一定会为老乡出面,使此事得到妥善解决。
  十一月二十八日,钟会长及商会几位副会长、秘书长一起前往伤者租住地探望。钟会长代表商会捐助了一千元现金给屈成超,暂时缓解一下这家人窘迫的生活。
  同一时间,钟会长也积极与市政府、市信访局、区交警大队等相关单位联系协商,希望协助伤者尽快处理好后续的治疗及相关赔付问题。